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第3791號建議的答復
應急建函〔2025〕5號
吳相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研究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的建議
2025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并報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基礎健全本地區本行業信用評價機制,根據評價結果優化監管方式,對不同類型信用主體實施差異化監管”。根據《意見》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全面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推動包括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在內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并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
目前,我部正在按照國家對相關工作總體要求,探索建立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部分地區先行先試取得了一定經驗和成效,如河北省應急管理部門積極開展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推動執法力量向“不放心”企業傾斜;上海、江蘇、浙江和安徽四省市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印發了《長三角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實施辦法》,深化信用體系建設合作。
下步,我部將注重總結各地區好的經驗做法,加強相關工作研究,結合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加強頂層設計,豐富方式方法,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關于研究制定《全國安全生產領域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全國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的建議
《意見》要求“建立全面完整準確的信用記錄。嚴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圍,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性文件確定本領域公共信用信息并形成行業信用記錄”,“對公共信用信息統一實行目錄管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匯總建立相關主體的完整信用記錄”。根據《意見》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5年版)》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5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和《清單》),其中已納入涉及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相關內容。
我部嚴格按照《目錄》和《清單》規定范圍開展安全生產信用監管工作,結合《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11號),依法依規開展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認定、公示、懲戒和信用修復等各項工作。
三、關于制定全國信用信息數據交換標準,推動安全生產信用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共享和應用的建議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了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目前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已聯通46個部門和所有?。▍^、市),明確歸集共享數據交換標準包括市場監管、安全監管、行業監管、地方政府、司法機關等單位的信用信息,逐步成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總樞紐”?!靶庞弥袊本W站已實現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詢,日訪問量達2億次,為提高信用信息透明度、方便公眾監督提供了有力支撐。
我部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已接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成安全生產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與各部委、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的信用信息共享。2024年,我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高效辦成一件事”總體部署,推動安全生產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信用中國”網站實現對接,申請人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信用修復”一站式辦理。
四、關于聯合相關部委研究制定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具體措施的建議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強化對失信主體的約束懲戒,規范實施行政監管性約束懲戒,推動形成市場性和社會性約束懲戒,強制管理與輿論監督相結合,形成強大震懾效力,督促形成誠實守信、風清氣正市場經濟環境?!兑庖姟芬?,“設定失信懲戒措施、確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設列領域必須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性文件為依據,其中涉及設定對信用主體減損權利或增加義務的措施,必須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的失信懲戒。
我部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目錄》和《清單》有關規定,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采取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暫停項目審批、行業或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示,推動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感謝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應急管理部調查統計司,010-83933957。
應急管理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