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 應急管理部
關于命名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等
12個縣(市、區)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的通知
國防減救辦發〔2025〕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災減災救災議事協調機構、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應急管理局:
2019年以來,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創建試點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決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源統籌和力量整合,創新推動綜合減災工作深入開展,取得積極成效。為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和引領作用,根據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創建工作有關規定,經評估驗收、復核認定,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決定授予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等12個縣(市、區)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稱號(名單見附件),有效期為5年。
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借鑒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創建經驗做法,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著力打基礎、補短板、提質效,全面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獲得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稱號的單位要建立示范創建管理維護機制,鞏固已有成效、創新工作方法,根據動態更新的評價指標體系持續提升創建水平,穩步提高縣域綜合減災能力,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附件: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名單
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 應急管理部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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